青杳

【异坤】永生花

最后一篇,做个纪念。

 

 

“躲在玻璃外面的,我的爱情,是这么珍贵又抱歉。”

 

 

1.

 

这些礼物是个大难题。

 

仅半年的积累就垒成几十座小塔,耸到天花板,压在人心上,全搬走要费不少时间。较贵重的礼物早就被工作人员交由我们认证,剩下的当然不是不贵重,只是另一种贵重,甚至更让人承受不起。

 

就像我手里这朵永生花。包装繁琐,不得不珍而重之,黑绒上一朵大红玫瑰,圆满得有点妖异了,每一瓣都向外伸张,好像要从人手掌里汲取养分。

便签上标明这是属于我和另一个人共同的礼物。玻璃罩底部附着封信,“祝情谊地久天长”,甚至没写姓名。一张纸很薄,乘载不了多少重量,其实真正的情感都在纸外。可惜我没有读懂的理由,我只是来挑一个礼物,做一番感谢,预演一场告别。

我把它折进大衣内袋里,走出这个浸满老味道的房间,向等待已久的助理点头,双手插袋,双腿僵硬,每一步都确定向前。

 

2.

 

“所以这个礼物代表的含义,你认为是什么呢?”

 

意料之中的略显愚蠢的问题,我配合地附上同样愚蠢的回答:“就是一种永恒吧。也许我们会有不同的未来,也许各奔前程,但是回忆是永恒的,我们付出的努力也是永恒。”

 

摄像机后的助理重重地点了一下头以示认可。三句不离努力,才能扮演好野心家的角色——这很讽刺。出道前我最大的标签就是佛系,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圈子只认野心。偶像生涯美丽而短命,我们必须把握分秒做有用的事。有用的事,就是一切能引起粉丝尖叫的事。有时站在人群中央我会感觉自己像一只气球,声音越响,气体越在我体内膨胀,推着我飞到一个高得让人惶惑的地方。

 

对,是惶惑。比恐惧更散漫,比茫然更浓烈。偶尔我也会想到自己进入这一行的初衷可能并不是为了尖叫,也不是为了别人。但那个最初的原因隐匿在一堆乱灯里,灯光直射进我眼睛,如果我要强行看清,那是在跟自己为难。

 

很多习惯都在改变,不纠结你才不会累。从前我被教导不要消耗自己的青春,现在竭力不被自己的青春消耗。身体机能都快有点跟不上了,以前我们全天全天地赖在练习室,现在待上五个小时都会气喘,不论怎么健身都回不去那种打了鸡血的状态,这挺玄的,跟心理有莫大关系,好像我们把最旺盛的活力都留在那一年了似的。

 

哦,说到练习室,我总算想到了该如何适当煽情。我把话筒举稳一些,对上主持人努力共情的眼神——

“比赛的时候你参与了一首歌叫《我永远记得》嘛,”她问,“有没有想要永远记得也特别怀念的东西?或者人,事,都可以。”

 

“当然有,”我沉默两秒佯装思考,手指在膝盖摩挲,“怀念的话,最怀念大家一起在练习室奋斗的样子。不论是不是一组,名次如何,都会互相帮忙,就是那种特别团结的感觉。”

 

娱记的眼睛忽然发亮,我猜我踩到了她画好的陷阱中央。“那介意我们现在去练习室看看吗?”她边问边起身,笑容里带着一种不容拒绝的歉意。

 

助理慌乱地跟我对口型,我尽量辨认:有人在——有谁在?最好不去——但是有谁在?然后他为难地对我做了三个字,叫我绷紧的肌肉松弛下来。

 

记者等在门口,仍然带着那种笑容,好像我肯定无法推脱似的。这个笑容在我踏出房间时达到极致,但是谁给她的自信呢,我无法拒绝的又不是她。

 

也不是那个人,谁也不是,我无法拒绝的是我自己。

 

3. 

 

现在是凌晨三点,夜晚最浓的时刻,灯光比天光更早地照亮这个房间。娱乐行业是个以血泪洗刷木板的地方,木板一如既往地锃亮如新,木板上的人却一批一批地更换,以不同的面目和表情。

 

而此时站在那里的是他。他以严厉的眼光注视镜子中那个还未完全长成的大男孩,作为一个生性温和的人,强迫自己对自己犀利。

 

重来、再来、你跳的这什么东西?他开始拧起眉毛,预示这段还要跳个至少十遍。人不是机器,无法忽视肌肉的痛感,他只能借由一些精神疗法,所以他开始想象舞台了,灯光是什么颜色,可视化里他是什么样子,干冰或者火焰环绕他,台下疯狂尖叫着什么内容。好,接着他开始半阖上眼,拉着音乐旋转,晕眩在这莫测的成功里——

 

这是在燃烧自己,但作为他的队友,我们都习以为常。在他身上偶像是个高危职业,别人当做饭碗的东西,他当做生命。好几次我担心他会把自己抛出去,他留给自己的已经不多了。但他偏偏又有这样的本领,多少次接近跌倒,就多少次从容回旋。他身材瘦削,总能从命运毫不留情的夹缝里轻巧地穿过,浑然不提刚才的惊心动魄,还对观众致了个完美的礼。

 

千百个次品淘汰回炉,才有这么一件孤品摆上堂。所谓孤品,固然美在本身,更美在孤绝。比如一堆花乱哄哄地挤在一起,就绝不会有那么单个的一大朵惊艳。

 

我刚认识这个人时,他已经到了惊人好看的年纪,成天活在别人嘴巴里。台上爱笑而害羞,台下不太跟人说话,每天十六小时自己练习。别人夸他捧他,他摆出客气到有点疏远的笑。别人呼朋唤友,他就揣着手窝在一边。像一只被娱乐产业催熟的外表艳丽的大草莓,但是内里还很青涩,也许有点酸。

 

那时我的同期们会很新奇地打趣我独创的手上动作,闲着无聊开始比赛,食堂打饭时挨个排队给我看他们比出的千奇百怪手势。他好像从来不屑于参加这种活动,更不想在镜头前展示,直到一次我居然在楼梯间碰到他练习那个手势。

 

我用了两秒钟确认是他——窝在角落里,低着头,黑色帽子扣在乱蓬蓬的金发上。高窗的光一道道穿过他手掌,他掌心里还有点过敏,红疹在他手里,麻痒却在我心上。

 

他终于发现我,惊得头发一跳,下意识地想佯装无事走开,紧接着又被自己的幼稚逗乐了。

“嘿,”他抬眼看着我笑,不好意思时带上了点家乡口音,“兄弟,你这个也太难了——”

我不知怎么也仓促地跟着他笑,说没关系,你做的挺……还挺可爱的。

 

他立刻把脸板起来:“不能随便说男生可爱啊。”

 

他说的没错。可爱是个多么珍贵的词汇,不能被这样滥用,也许恰恰是因为当时我胸中无爱,才能把一些话特别轻易地说出口。

我跟他一起走出楼梯间,把手放在胸口去堵那股异样,我并不知道那是新肉生长的预兆,没有大惊小怪地把它上升到什么了不得的高度,也因此失去最后扼杀它的一点机会。到训练室,我下意识地帮他开门,丝毫没想过这个动作意味着什么,而他从此被我划入需要我保护的领域。

 

保护一颗草莓的酸,保护玫瑰稀少的刺,这是只有疯子才会做的事。但我就是那么做了,固守他对我的一点点不同,固守他矜持的脆弱,和脆弱的矜持,直到再也守不住的时候,再自己把自己的疯狂打破。


如果你做不到这点,你就不配接近他,我对自己说。

 

 

4.

 

练习的日子非常枯燥。百十张如花似玉的脸,过苦行僧的生活,做比天还高的梦。舞台很少,节目更爱在台下做文章。不知多少次,我跟他走在一起就会撞见摄制组特意瞄过来的镜头,在黑洞洞的圆圈里,多自然的关系都要开始变质。

 

身边人似乎都对这样的发展态势喜闻乐见,感到困惑的却是我们。外界声音嚣然而起,各种故事异彩纷呈,保持沉默的却是我们。队友总开玩笑似的跟我聊起什么超话热搜,比当事人更乐在其中,心怀惴惴不敢踏入那个领域的却是我们。

 

关于我们的传言有一千多个版本,我无法干涉,不能介意,只好把它们当做平行时空的故事,或许我们决裂,或许热恋,或许一开始就都是谎言。最真实的版本连当事人都开始遗忘,而我花点力气还能回忆起来的,也只剩下一开始心底那点够不着的麻痒,和后来够到了、遏制了、用力挠出了一个疤的疼。

 

流言最盛的那段,有时他会窝在我宿舍旁边的角落,等我回来就小声叫我过去,叹气似的问:“你看了吗?”

我一知半解:“没,什么?……导演组找你说什么了吗?”

“没有。”他眼神放空在白墙上,说话声轻到我要费力才听见,也许他根本不是说给我听:“我只是觉得这样……好像不好。”

我百分百相信他,因为他敏感,执着,又有经验,可我也帮不上什么忙,甚至不知怎么成熟地应答。我问:“……那怎么办?”

他复杂的目光在我脸上流连片刻,然后我听到他又叹了一口气:

“但是好像也不能更好了。”

 

如果说上一句我还勉强能听懂,那这句话,对于彼时的我来讲,就像一个永久的谜。

 

老天一般不眷顾笨小孩。他不管我解不解开这个谜,想没想通那种痒,就用最能伤害我的方式把我从迟钝中拉出来处刑。舆论与恶意的浪花一直拍在脚边,原先溅在我皮肤上的只是一两滴,等我意识到来不及时,头顶已是巨浪连天。

 

流言最盛的时候,我被阻止上网,不是明修暗度那种,是被导演组叫去当面说,最近少看微博。我当然可以不看应用,关闭网络,但我看得懂别人的眼神和特殊对待。我甚至会从栏杆外面那些小姑娘的眼里看出些什么,从前是我们躲镜头,现在感觉镜头在躲着我。

 

助理导演把我叫到走廊,话里话外意思是最好去跟医生聊聊——你哪怕谈天说地呢。这儿都是严格保密的,绝对不会传出去,你也不要有障碍。

话说完他自己大概都不信,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,尤其是在这种地方。又不是真的世外桃源,大家本来全踩在平地上,你要想登高望远,就得搭人梯。我倒不介意别人搭着我往上走,但我介意别人说我搭着谁。我太介意了,我不愿意承认也必须接受它作为一个黑块压在我心里,那是我最开始的疼。

 

我知道我没有障碍,就算有,医生也治不好,因为我永远没办法说出口。不过为了让所有人放心,我还是去了,胡编乱造半个小时,最后那医生只是说:“你真的很会自我控制。”

 

我揣着兜走下楼,推开大门,北风灌进领口、耳朵和眼睛里。等适应了这种寒冷,我才睁开眼,看见他。

 

他在路对面站,拿脚尖轻轻踢路灯杆,额头和鼻子都被风吹红了。头发棕黄蓬松,身上裹着厚棉服,整个人像糖饼做成的。我都快走到他跟前,他才猛地抬起头,眼睛上下转着打量我,歪歪头,问吃饭去?

 

“食堂还有饭吗?”我明知故问,微微低头看他。贴近是一种惯性,我们谁都不先避开,不想露怯。可是救命,我俩简直在比谁更慌,隔着十几厘米的距离,我眼睁睁看着他睫毛越眨越快,都要黏到一起去。他声音软软地闷在衣领后面:“我买了自制火锅吃啊,还有别的零食,哦还有甜点。大家都在等你吃饭,我们得快点回去,要不甜点要没了,不是说吃甜的心情会好吗?”

 

天特别冷,我只知道他是暖的。抱住他的那一刻我开始考虑要不要再回去看医生,我好像真的不会自我控制。

 

小脑袋在我肩膀上摆动了两下,确定没有镜头,他才放松下来,隔着羽绒拍打我的背,像拍打一个小孩子。

 

“一切都会过去的,对吧?”他抻长声音,哄他的小孩子,“只要一起出道,我们就赢了。”

 

他对于一起的执着简直让我受宠若惊,我闻着他头发的味道,只顾得上去想怎么掩饰自己突然泄洪的感情,怎么不去淹没他,怎么在不伤害他的同时好好照料他。我一秒钟想到了往后十年,却想不到眼下,来不及细究其实他的话只说对了一半。

 

一切都会过去吗?是的。

 

只要一起出道,我们就赢了吗?不是。

 

因为胜利的喜悦也会随着一切过去,而人生还那么长呢。

 

我知道很多关于短暂的道理,比如快乐只存在于不悲伤的间隙,比如人迟早会对自己现在的坚持感到荒谬,比如爱只燃烧在激素分泌的期限里,比如是偶像就有坍塌的一天。但是在怀抱他身体的时候,我还是忍不住渴望相信绝对,和永远。

 

我的小队长。

 

我的永生花。

 

5.

 

“子异,小狗怎么做?”

 

练习室的灯熄了,在黎明到来前最黑的夜里,我们逗留在楼后的空地,一块没有摄像头的格外黑也格外冷的地方。围墙外的光小心翼翼泻进来一点,就着那点微光,墙上现出我们的影子。他累脱了,连个笑都摆不出来,只有衣领上的一双眼睛里透着点开心的意思。我比给他看,对面墙上现出一只小狗,鼻子高高翘起,逡巡着去闻他头发,他往后退,边嫌弃边笑。

 

“鸽子怎么做?”他一副要彻底难倒我的样子,“那骆驼呢?”

 

他成功了,我只好两手一摊说我不会。不知道哪里惹他开心,他笑得没声,却前仰后合,腿都快要搭到我膝盖上。

 

“那ei ei怎么做?”他忽然问,然后比赛似的,我们俩开始跳那首跳烂了的舞,墙上影子也在跳,雪光映出只有我们两个的舞台。我陪着他一起大笑,为了并不值得的事情感到过分开心。

 

“诶,”他又问,“那接吻的恋人怎么做啊?”

 

那晚风刮得太大,把灯吹熄了,月亮吹落了,还把一朵玫瑰吹进我怀里,把两道影子吹得意乱情迷。第一次亲昵,我拙劣得像个毛头小子,甚至不知道自己在亲吻他上唇还是下唇。但我始终记得的,是在狂风里紧紧依偎的感觉,浓雾里隐约的橙色灯光,卫裤布料相碰传来的痕痒。

 

之后我就不回忆了。时间是所有人的,它无法停止无法控制,但至少回忆是我自己的,在我的故事里,我能让花永远活在它盛放的时刻,感情也一样。

 

现在他真正是个明星了,娱记都要看他脸色,没胆问出多么夸张的问题。采访其乐融融地结束,离开练习室的时候,他说他还要练几遍自己的新舞,我立刻说抱歉打扰他。

 

“没有的事,”他笑着拍拍我的肩,“你也今天搬吗?”我说是的,他点点头:“我明早走。晚上要是结束的早,吃个饭。”

我答应了,跟他擦肩而过,走出房间。我表现得很不好,无论镜头前还是镜头外,向来如此,他是这样珍贵,让我不能用我擅长的任何一种方式对待。

 

关上门我还是止不住回头看他,看玻璃里的他多么完整漂亮,他的肩膀好像比我记忆里厚实了一点,手指还是喜欢有节奏地敲打着裤缝。他低下头,空茫地等待音乐响起,只有在音乐和灯光里他能忘掉所有痛苦与欢乐,只投入于他自己。

 

行程紧张,同城还有一个采访。车沿着撒了盐的大道往南,树干上的雪簌簌落下,又是一个冬天。廊坊的大厂里又住进新的人,新的笑声,新的真的假的感情,也可能新的爱人在旧路灯底下接吻,在我们的墙壁上涂鸦,走我们的老路。那些都是可以覆盖的,可以超过的,但不能复制。

有人戏称那年是偶像元年,我不知道别人,但对我自己,出道那一天划分出了我生命里的新旧世纪。快时代里,人都是健忘动物,改变缓慢但强硬地发生。那天后,他不再频繁更换发色,我也不能扎脏辫了,我们都知道这不过是为了伟大事业做出的微小牺牲。对过去的留恋是温暖的,但无用。翻篇或掩盖是必修课,在新的课程面前,我们又成了两手空空的练习生。

 

和往常一样,学习最快的是他,巩固最多的是他,进步最高的也是他。行业中险象环生,越出头就越危险,他已经把每片漂亮稀奇的羽毛都转换成锋利的刀片,为战斗做好了准备,却无从施展。人们愿意看到美丽的假象,但是太过美丽了,他们又会嫌它过分虚假。这个行业擅于生产一些欣欣向荣的假象,至于永生花自己愿意是枯是荣,也没人知道。

 

那时我们九个还都住在一起,拎几罐啤酒在客厅闲聊,打开电视,偏偏正好放的就是那档唯独他缺席的热门综艺。一个队友做错事似的去够遥控器要换台,被他叫住了。小小一方屏幕里,所有人都笑得剧烈又不忘好看,屏幕外面的人面面相觑,各怀心思。他一个人咬着嘴唇笑了好久,最后终于不笑了。托言困了,跻着拖鞋上楼,还不忘保持脚步轻快。

 

我把酒罐放下。多少泡沫也填不满这种无能为力的空洞,对自己是这样,对爱人尤甚。谁都明白行业和市场没有道理,只有结果,他吃够苦头就能学会了,他能慢慢变坚强。但我最不想看到的是他一个人慢慢变坚强。我想他每一次痛哭,都和登顶那天一样,是因为承受不住的幸福。他对自己那么严苛,是没办法消化失败的,每次失败都像钉子钉在他心里。他也许早晚能凭自己登上这样的节目十次,但十次成功都没法弥补一次缺席,他就是这样的人。

 

在那个半封闭的特殊时期,我随和的处事曾经一度带给他胆气与依靠,但是现在不足够了。他不得不寻找更强大的支撑。他不得不自己变成那个最强大的支撑。他总有一天能够做到,而我却止步于此了。

 

疯狂从来都不是我们这种人擅长的戏份,我咽下苦酒像咽下自己的苦果,明白到了我兑现誓言的时候。花开过了,歌唱完了,就算疯够了。

 

6.

 

月光照亮回程,等不及我回去,助理已经把衣服都收拾妥当。他在电话里有点为难地请示:练习生那会儿的卫衣太多件了,要都带回去吗?

我愣了一下,才想起还有那些衣服。我说留着吧……都留着吧,尤其粉色那件。它们何曾有幸,曾拥抱过他体温,闻过他发梢味道,记得他掌心纹理。那些我都忘记的东西却被它们留下,旧衣物都比人有情。

 

别墅里只有玄关亮着灯。两袋易拉罐啤酒堆在门口,我弯下腰去,看到那双熟悉的球鞋时,甚至不敢抬头。月亮都出来了,这又是一个冬天,他又站在我身边,我怕我起身之后就要忍不住吻他。

 

“诶,干嘛发呆呢,”他小声笑了一下,脚尖指了指啤酒。我顺势拎起袋子,缓慢地直起腰,看向他。他嘴角还强挂着笑,眼睛移开,睫毛的阴影盖住泪痣,假装自己并不比我更局促。

 

我说你还要唱歌,少喝一点。他说好,你也是。我们盘腿坐在冰凉的地板上,偌大的屋子里只有一台空调运作,嗡嗡的风声盖住呼吸。月光照得墙面一片白,我们看向墙上的两个影子,对彼此的沉默释然又不解。

 

我曾经很喜欢夜晚,在我们俩还能像动物一样依偎取暖的时候。光合作用是我们的毒药。爱只有在晚上才滋生,到阳光下就静止。在没有人生和阳光的间隙,我们窝在楼道间或者单人床上喝小酒,腿搭着腿,享受一点局促的温存。

 

哦,对了,如果不是因为搬家我都快忘记,我们甚至还提过房子的事情。无厘头的一段谈话,谁也没说这房子安在哪,住着谁,代表什么,但我们借由酒精放纵了这个想象。他说要一栋平房,墙面喷上彩漆涂鸦,写我们最引以为豪的押韵。我觉得很酷,但他还嫌不够,说房子最好建在悬崖上。我吓了一跳:还是郊区吧。

“郊区也好啦,”他撇撇嘴,为我的不够勇敢,“离海近点就行。平房,但是要有一个小阁楼那样的平台,可以听歌做音乐,拿装修一半钱砸设备!酷不酷,哇你想想,做音乐的时候还能从窗户看到海平线。”

 

他激动极了,嘴唇自然泛红,等待我的附和。可我已经飞离了那座小屋,飞进他双唇之间,飞向他莫测的温柔。他高兴与不高兴时是完全不同的样子,我两个都爱,也两个都怕。

但是不行,我不能忽然跟他谈这些悬在钢丝上的问题。持续了五秒的沉默已经充满疑惑,我及时挽回自己,附和他:“嗯,离海很近,我们还要有花园吗?”

 

他微微皱起眉头,犹豫选择:“你喜欢花园吗?可是花园跟涂鸦好像不太配……不过想想还挺酷的啦,你真的喜欢吗?”

 

我垂下眼。他就趴在我身上,下颌顶着我的肋骨,用力得我有点疼,但我不就爱他用力不保留吗?他何须再问我喜欢不喜欢,就好像他会因为我的喜恶而做出相应取舍。何必呢,你最好快点收起这副为我困惑的神情。

 

“不喜欢,不要花园了。”

我在心里说:我有你一朵就足够了。

我一遍遍地捋顺他的头发,近乎痛苦地甜蜜。他困到不行,半梦半醒还不忘跟我解释,花园真的不酷,难打理,还长虫。他不知道这对清醒的人来说是多大折磨,因为哪怕我清醒到这样,到在自己手腕上咬出深深牙印的地步,也没办法阻止自己跟他一起去想,那个永远不存在于我们世界的小屋。

 

我始终爱他,没有视角或立场,不需要和他双手紧扣,也不需要通过厌恶谁来证明。我固然爱他像个男人,也可以爱一个偶像,爱一朵花。我就是爱他所有,爱随他而至的掌声和由他而生的谩骂,接受他带给我的幸或不幸,爱他低迷与高热,陪他健康或发烧。

 

而如果这些他都不需要,我就爱他离开的背影,爱他面向所有人的微笑,爱他对我说的再见,哪一样都好。

 

 

酒味在渐渐变热的空气里扩散,他喝醉了,或者他想醉了。他的头向我这边歪,已经快超过四十五度,而我还不敢正眼看他。墙上的影子比我们瘦小得多,孤零零,干巴巴,像失去水分的植物茎秆。

 

诶——影子猛地一颤,他忽然带着笑音说。他自己可能都没发现,每次叫我“诶”都是因为紧张。诶,你词儿写好了吗。诶,你帮我配一下。诶,你紧张吗。诶,你没事儿吧?诶,那接吻的恋人怎么做啊?诶,你……你喜欢我吗?我是说粉丝对偶像的那样,就只是偶像跟粉丝那样啦,诶你别笑!

 

“诶,我看见你房间里收拾的卫衣了,”一贯的,因为紧张,他吸着鼻子,语气夸张。“要是哪天等我糊了,咱们就回来,再穿上那套衣服,再去练习室里一起通宵排舞,嗯?”

 

相隔这么久又听到一起这个词,我没有预想中感动,因为他喝醉了。

不会有那一天的,我说,你不会糊啊。

 

“哦……”他抬起眼皮看我,还是笑眯眯心情很好的样子,“你希望那样吗?”

 

“我希望。”我说。

 

大概沉默了十来秒吧,他忽然狠拍一下我的肩膀,说好兄弟,我就知道你要这么讲!我太感动了,来我敬你这杯酒,以后好好走!

 

我没法点头。我没法不幻想他随便说说的以后,没法抑制住把酒和爱都灌入他口腔的念头。我紧紧捏住杯子控制自己,这一杯绝情水、孟婆汤,我没法下口。

 

我的小队长,你又缺温室,又缺温情,我全都想给你。可你生长得那么快,香味传出了那么远,你好像生来就该在高高的月亮上,在我伸手也抓不到的地方。你生性温柔,明明已经收获了那么多,却还是留恋地回头看我,可是我怎么好意思再拥抱你,告诉你那些关于永久的空想,给你次一等的幸福。

 

我不想打破你的玻璃罩,强迫你跟我同呼吸共命运,不想我们撑着和谐的假象却脚踩碎玻璃渣。我不想你凝固,沉默,状似永久,情愿你剥落,消磨,重获新生。我不想若干年后被后人掘开坟墓,发现我怀抱一坛馊酒,还做着陈年老梦。

 

所以把酒喝下吧,在灼热过喉的时刻,你是我永远的爱人。

 

 

7.

 

告别不花哨,不煽情,不清醒,带着昨夜的酒气。人们拥在门口相互挥手,真正告别的是过往珍惜过的所有时刻。其实那些时刻永远留在我们骨血里,告不告别,也没什么意义。

 

他行程紧,很早就离开。一只脚搭上了车厢,又含笑回望,像个乘上热气球的少年,一派不知愁苦的潇洒。额发比北风吹得更高,乱蓬蓬一团蒲公英,即将吹向我知道与不知道的天涯海角。

 

“子异,”他合上车门前说:

“一切都好。”

 

要是我住在他发梢,也许就能更近地听到他心声,知道他说这句话是不是真心实意。可惜我总是慢半拍,不能及时地听出他的话外之音,只会干巴巴地附和:一切都好。

 

声音很小,消散在引擎声里,又或者是直接被他牵着走了——所有随他而来的东西都随他而去。直到尾气的味道全散干净了,我才想到自己也是要离开的。

 

返回楼上,打开屋门,我忽然立在原地。此时此刻我失职地忘记了行程时间的珍贵,甚至愿意前后三五年都凝聚在这一刻里,直到我捏住门框的指尖不再发冰。

 

单人床上,两件洗旧了的粉色卫衣交叠,被摆放成拥抱的姿势。在那个拥抱的间隙,永生花开始呼吸。

 

“是不是行李太多了没法下脚?我马上来啊——”不知多久,助理在楼下暗含催促地喊。

 

而我只是在此刻,在一切都貌似过去了以后,读懂了那句话中千分之一的真心。


没有什么是假的,只是真实一直在改变。没有什么是坏的,过去,现在,未来,其实一切都好。






(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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